第十六章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喜歡的偶像呢?我小時候的偶像是蠟筆小新裡面的動感超人,他就是個正義的化身,打擊邪惡、用動感光波教訓壞人。我會收看那部卡通極大原因就是為了看他,為數不多的出場卻也讓我目不轉睛,因為我很想像他一樣強大,強大到可以教訓那些欺負我的壞人。
很幼稚吧?不過直到至今,陪著我成長的動感超人仍在我的心目中留有一份地位,時時刻刻的提醒我這世上還是有很強大的正義。
娜璉很喜歡追星,家中除了滿櫃的專輯周邊、牆壁上也貼滿了偶像明星的海報,假日時常會去參加演唱會、見面會,然後盡興後再纏著我分享心得與抱怨我不陪她。
其實不是我不想陪她,原因除了工作以外,我討厭看到娜璉對個男人又叫又笑的。
不過,娜璉著迷的明星當中有一位我也很喜歡,她是名女歌手,在成名之前她都會在youtube上上傳一些她的翻唱,她的歌聲中氣十足、中高音清亮,而人也長得好看,所以短時間就獲得了網友極大的關注。在瀏覽量破百萬後,她被一家經紀公司簽下,開始了在螢光幕前的正式出道。
張張專輯賣得暢銷,見面會一票難求,有著龐大粉絲及眾多廣告商、電視台喜愛,事業蒸蒸日上,星途正大發光彩的她卻被間雜誌社爆料了。
她有憂鬱症。
而現在她就躺在了我的面前,脖子上有道深紫勒痕,據警察所說他們到達現場看到的是具上吊的屍體。
她叫朴志效。
「子瑜,來過我的見面會對吧?」
「妳記得我?」
「當然囉!每個我見過的粉絲我都會努力記得,尤其像是妳這樣漂亮的孩子。」她邊看著我清洗的動作邊溫煦的笑著。
我的確有跟娜璉去參加過一次的見面會,那時我捧著唯一一張我所買的專輯,緊張地站到了志效的面前,第一次見到明星的那種激動到腦袋一片空白的心情我當下是完全體會到了。
「要簽什麼名字呢?」
「子...子瑜...給子瑜...」
是個沒有架子,對待粉絲很溫柔的人,但我依然羞澀得不敢抬頭直視她。
沒想到那樣她還能記得我,感覺...好開心。
「子瑜是怎麼成為我的粉絲的呢?」
志效站在我的旁邊,嘴上雖在問我問題,但視線卻沒移開過我擦拭清潔的動作。以往來說這並不特別,因為很多客人也都會好奇地盯著看。可是,這位可不是一般的客人啊!
是位張張專輯賣得暢銷,見面會一票難求,有著龐大粉絲及眾多廣告商、電視台喜愛,且也是我喜歡的偶像明星:朴志效!
我現在心情真是緊張又複雜,平時對我很習慣的工作也在此刻備感壓力,我每一處的下手都不自覺繃起神經,擔心我一個用力就會造成志效的不適,毀掉志效對我的好感,我還想再跟她要簽名阿。
「我...我啊,是因為朋友知道妳的,她很崇拜妳,都會跟我推廣妳的歌曲,因為志效的歌聲真的很棒,所以我就跟著成為粉絲了!」
我說得很真誠。娜璉她可能失去媽媽的關係,睡眠品質不是很好,每晚就像個沒安全感的孩子,總得依靠點甚麼才能勉強入睡,而至從認識我之後,我就成了她的免費大抱枕。她時常會來我家過夜,跟我擠那小小的床,在入睡之前她都會撥放志效的音樂,因為志效的歌曲很優美、舒服的撫慰人心,那很能幫助她入眠。
所以我的工作除了當娜璉的大抱枕外,我還得在她完全睡著後幫她把音樂關掉,不然早上要是她發現手機沒電的話,我的頭會被她打壞的。
美好、壅擠、又有些熱的無聊等候,我除了盯著娜璉的睡顏看,耳朵也聽著那如柔絲包圍住我們的溫柔嗓音,漸漸的我眼皮也變得厚重。
隔天早上我被打得很慘。
「朋友?是叫娜璉對吧?我還記得那次妳呆愣在我面前,還是她把妳抓下去的。」志效笑著提起,這可真讓我尷尬,那個時候的我完全表現得像個傻子。
「娜璉時常來我的見面會呢!她也會寫好多信給我,文筆真的很好。」
當然了,因為娜璉是記者。
在前不久,志效宣布將舉辦首場演唱會,地點就在S市,這消息一出網上立馬炸翻,佔領各大熱搜版,電台爭相報導,粉絲們也摩拳擦掌著準備搶奪首控門票。而那天我也請了兩個小時的假,跟著翹班的娜璉一起到號稱全市網速最快的網咖備戰。
那是我第一次搶票,娜璉幫我辦了帳號,並且教導了我一些要領,總而言之就是手速要快。
「子瑜!不能在像平常那樣慢吞吞了!今天給我拿出妳這輩子最快的速度!」
娜璉...這對我來說很困難阿...
原本不緊張的心情也被她搞得很緊張。而在看著秒數慢慢倒數時,我終於體會到有種渴望在心底默默燃燒而起,想要成為為偶像揮舞應援棒的一員、在偶像感動的時候陪她一起哭泣,那種不想輸給別人的勝負慾不斷壯大,使我握著滑鼠的手不停顫抖。
我要搶到,我要跟娜璉去看演唱會,我要跟志效一起創下美好的回憶!
結果,正當我還在輸入驗證碼時,票就搶完了。但幸好,娜璉搶到了兩張票。
「演唱會...怎麼辦阿...」我忍不住說了出口,大家期待的演唱會就在這禮拜,可是現在是辦不成了...會很難過吧,我都可以預想到娜璉會哭得多麼悽慘了。
我偷偷瞄了一眼沉默不語的志效,精緻的側臉鬱鬱寡歡,垂著的眼簾持續盯著平台上,已闔上雙眼的自己,她只深嘆了一口氣,但我覺得她同時也在哭泣。
「很抱歉...我破壞了約定。」
將志效的遺體放進冰櫃後,我洗淨了下身子,提起背包帶著志效去後門牽我的腳踏車。當我載著志效騎經過殯儀館大門前,我看到了一群人待在了門口,手上都捧著花、照片、蠟燭,低頭泣不成聲,卻又不打擾寧靜,於心中存放著思念。
她們是志效的粉絲。
我停了一下,轉頭看了眼志效,她眼睛直視著那群人,眨都不眨一眼,就算是我也看得出來,她有多麼不捨及抱歉。
腳立馬踩下踏板,老舊的腳踏車此刻也能飛快,讓我能趕緊將志效帶離這令人心痛的畫面。
「我讓妳們很失望吧?沒能遵守跟粉絲的約定真是最糟糕的偶像了。」
深夜的街道冷清,幾盞路燈擔當著夜晚指路人,經過時我的影子隨著光線拉長,燈光照不出我身後的人影,可是此刻志效的重量遠遠超過那靈魂能帶走的21克,她的心,實在太重了。
"大家,演唱會那天不見不散,打勾蓋章約定囉!"
影片當中是志效對著鏡頭擺出勾手指的動作,那與粉絲約定好之後的笑容,任誰也想不到那是最後一次見到。
說實話,我真的也很難受。
「說不失望是騙人的,畢竟都約定要在演唱會上見面了,但比起這個,大家更難接受的是妳就這麼突然的不告而別吧。」
憂鬱症很危險,我有碰過好幾具也是承受不了憂鬱而自殺的人。我不敢斷定那些雜誌寫得是否真實,但如果志效真的是為了憂鬱而自殺,我不會怪她的,我反而心疼一直在眾人面前裝作堅強的朴志效。
「為什麼自殺呢?我是說...為什麼會選在這時候...」
我沒惡意,我只是好奇,但身後的喘息聲突然變重,我的衣衫被拉緊,那後頭傳來的話令我急煞住了車,惹得我也打了冷顫。
「子瑜,我沒有自殺。」
「我是被殺死的。」

小陣你好~還記得我嗎 我有預感今天有文看~ 可是停在這麼吊胃口的地方……(咬牙 是誰殺了志效?!
哈哈,當然記得了,畢竟來我這的讀者並不多(泣 阿~也沒有很吊胃口啦!兇手畢竟不是重點,重點是志效的遺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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